咖啡厅菜单上的“摩卡咖啡”字样是否对商标构成侵权?
【/h/]【/h/]如果你拥有与“摩卡”一词相关的商标专用权,那么这些咖啡馆在菜单上标注“摩卡咖啡”是否构成侵权?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摩卡已经成为咖啡行业的通用名称。
发生了什么事
【/h/]2019年3月5日,原告摩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卡公司)发现被告玛里琳(深圳)时尚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玛里琳北京分公司)、被告玛里琳(深圳)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里琳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店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字样,认为该行为侵犯了摩卡咖啡的权利。
【/h/]摩卡公司主张其被授权依法享有“摩卡MOCCA”、“摩卡咖啡”、“摩卡”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经过长期不断的使用和推广,“摩卡咖啡”等产品已被大众广泛熟知,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知名度。
【/h/]玛莉莲北京分公司与玛莉莲公司共同辩称,两家公司实际使用了“摩卡”一词,并非商标使用,而是合理使用。“摩卡咖啡”是商品通用名称,摩卡公司无权禁止他人合理使用。第二家公司仅在咖啡店的菜单上使用过一次“摩卡(热饮)”一词,此外,涉案咖啡店的店铺招牌、室内装饰、咖啡杯等店内物品上也未发现该词。第二公司使用“摩卡(热饮)”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不构成商标侵权。
【/h/]法院判决
【/h/]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两被告在菜单上使用的“摩卡(热饮)”字样是否合法,是否会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认,进而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断商标侵权应以使用商标意义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为依据。
【/h/]本案中,被告使用的“摩卡咖啡(热饮)”不属于商标使用。
【/h/]首先,“摩卡”是咖啡的品种之一,其对应的英文单词是“MOCHA”,这是“摩卡”的固有含义。摩卡公司虽然注册了“摩卡”的一系列商标,但无权禁止他人以非商标方式使用这些文字。
【/h/]第二,如果构成使用商标,使用人的主观意图和使用方式必须能够发挥商标标识的识别功能,即商标使用人主动体现标识在识别来源方面的作用。如果使用者使用它只是为了表达某个词的固有含义,相关公众就很难据此知道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也就无法体现标志的商标功能。这种使用方式不应被视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h/]本案中,相关公众进入涉案咖啡店消费时,不会认为其提供的咖啡来自摩卡公司,也不会误认为尔玛琳公司与摩卡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h/]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玛莉莲北京分公司及玛莉莲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店菜单上擅自使用“摩卡”“摩卡咖啡”字样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生效。